近日,淄博烧烤火了!
起因是一个靠着打假黑店,收获千万粉丝的人气博主,从上海自带称“打卡(假)”的视频火了。逛完一条街,一个吐槽没有,大拇指点赞无数次。
在淄博,他一口气随机逛了水果、海鲜、炸肉、糕点等10多家店铺,愣是找不出一家偷工减料。食物干净好吃又实惠,摊主老板们友善热情。没有发现任何缺斤少两和宰客的现象,称到的结果全都是:
“精准”!
“精准”!
“精准”!
淄博烧烤靠着不偷工减料,经起了全国的“烤验”,赢得功与名。
小葱代表豪爽,小饼代表兼容,小炉子代表温度。淄博烧烤三件套爆火的背后,蕴含的是市井炊烟的繁华,满溢着当地人温暖而又充满诗意的生活气息,更体现出了消费者对泛滥的鬼秤、缩水的披萨、偷换的海鲜……等一系列缺斤少两、坑蒙拐骗现象的抵制。
淄博烧烤走红,离不开高质量的服务和消费者的信任,离不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督促和检查。明码标价、不诈不欺、诚信经营永远是企业和商家发展前进的根基,而诚实信用原则也在现代民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和现代法治社会的一种基本法律规范,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民法将这一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法律规定的诚信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保密义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 【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义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结语
“真诚永远是最大的必杀技”,凭借热情好客、精准实在、上下一心的官方和人民,淄博靠烧烤和美食火出了圈。
反观某些城市,口口声声要打造旅游城市,却没有履行好市场监督和诚实守信的职责和原则。高价宰客,鱼龙混杂的经营环境和商业氛围,让游客直呼不愿再踏足第二次!
而随着淄博烧烤知名度的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品牌保护、市场监管、配套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问题还需重视。建立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满足群众需求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品牌合法权益,淄博烧烤之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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