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3日晚间,上海一女子试驾期间突然加速冲向人行道,撞上一对母子,导致一死一伤。
2020年1月12日,郑州王某试驾时车辆突然驶入路南侧绿化带内,撞到绿化带内树木,事故导致王某抢救无效死亡,车内其余四人受伤。
2019年6月11日下午,淮安顾某穿高跟鞋试驾时超速行驶,与一辆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侧翻,因后排四名试乘人员(含一名幼儿)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事故造成两人抢救无效死亡多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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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过程中类似上述惨剧频有发生,令人痛心之余,事故责任的承担也备受大家关注。我们知道顾客试驾前工作人员一般都会要求其签署相关试驾协议,这类协议有何法律效力?签了试驾协议汽车销售商家就能免责吗?造成车辆贬值或受损,应如何确定各方过错?要是没有签试驾协议去试驾发生事故了怎么算?……下文将为大家一一解说“试驾”那些事。
01 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02 试乘/试驾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汽车销售商可否因签了试驾协议主张免责?
汽车销售商为了控制风险而要求试驾客户试车前签订试驾试乘协议,这类协议一般具有两个特点:由汽车销售商单方预先拟定、不与试驾人进行磋商,协议中相关条款可能会与试驾人约定“因试驾造成的事故责任,由试驾者自行承担”。这类条款在法律上为“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汽车销售商作为试驾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汽车销售商责任”的格式条款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会认定为无效条款。
且因试乘服务的客户不特定性,试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相对较高,汽车销售商应该负有的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不能免除,不能主张免责。
03 发生事故的试驾车有全险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顺序是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赔偿,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补充赔偿。
04 试驾过程中造成车辆贬值或受损,应如何确定各方过错呢?
由于试驾活动存在特殊性,其试驾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有时并不一致,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车辆的贬值损失应充分考虑这三方主体的义务及过错,以此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车辆发生贬损/损失是由试驾人未按照车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导致的,则认为是试驾人的过错。但是,如果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即车辆销售方)在试驾过程中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综上,依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司法判例可知,汽车销售方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于买受人在试驾活动中应承担相应的审慎、管理、监督义务,旨在让试驾过程依法依规,引导试驾者合理、正规的操作驾驶汽车,将试驾的风险降到最小。
05 试驾过程中,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都应该尽到哪些注意义务?
①对于试驾者而言:
选择有口碑、服务好的试驾服务提供商;
试驾前仔细查阅试驾协议里的责任分配及试驾路线,若有不妥,及时协商;
确定试驾车是否状态完好(有车牌、有保险、无伤痕状况等);
试驾时前后排试乘人员一定都要记好安全带,控制车速;
体验车内功能(包括NVH性能)和配置是否舒适,了解车子动力总成的匹配度;
安全路段测试车子的操控性(8字弯、绕桩和紧急并线等)、加油和制动性能等;
如若发生意外后,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咨询专业人士,不要盲目听信汽车销售商的说辞。
②对于汽车销售商而言:
应提供车辆行驶证,给试驾车辆购买保险;
在专门的试驾场地根据试驾客户需求调整试驾路线;
做好试驾车辆完备检测,对试驾者进行试驾前培训(试驾者存在不适合试驾情形的,应当让试驾者试乘,而不能试驾);
陪驾人员或教练应通过专业驾驶培训;
在万一发生试驾事故,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
06 要是没有签试驾协议去试驾了,发生事故了怎么算?
基于销售或买卖的目的,汽车销售商与客户之间没有签试驾协议试驾了,双方实际形成了机动车试驾试乘的法律关系。汽车销售商应当提供安全的试驾车辆、路线场地并对车辆详细情况予以告知试驾人,既要让试驾者对车辆性能有所体验,更要保障试驾过程中的安全;同时试驾人也对试驾负有注意义务。如若发生事故,同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规定的责任认定划分及损害赔偿。
因此,试驾时一定要签署试驾协议。明确约定试驾者和销售者双方责任比例的划分,若汽车销售商提供了格式试驾协议,试驾者在签署试驾协议前也要仔细、审慎阅读试驾协议,了解协议条款的内容,对协议不理解或是存有有异议的,应当及时与汽车销售商沟通,并进行协议内容修改或补充。若汽车销售商拒绝修改格式协议内容的,试驾者应当明确拒绝试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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